尊敬的客户:
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国际形势日益严峻,为深入贯彻银保监会文件精神,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陆家嘴国泰人寿对《陆家嘴国泰美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等重大疾病保险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了保险责任扩展。本次保险责任扩展的对象包括新投保客户及老客户。具体内容如下:
一、扩展责任范围:
1、被保险人于扩展责任有效期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确诊当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不变。
2、扩展责任适用产品范围具体详见附件《扩展责任适用产品范围》。
二、扩展责任有效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日需在此有效期间内):
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止,且扩展责任适用产品保险合同有效。
三、特别说明:
在本公告适用的保险产品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或2021年1月1日0时(以较迟者为准)之前,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本公司不承担该项扩展责任:
1、已经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
四、适用产品范围:附件所列个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止新开售的个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五、释义:
1、医院:指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因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感染所致肺炎。
3、临床分型: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80号,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确定的临床分型,其中
重型:
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①出现气促,RR≥30次/分;②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③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760/大气压(mmHg)]。④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
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①持续高热超过3天;②出现气促(<2月龄,RR≥60次/分;2~12月龄,RR≥50次/分;1~5岁,RR≥40次/分;>5岁,RR≥30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③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④辅助呼吸(鼻翼扇动、三凹征);⑤出现嗜睡、惊厥;⑥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①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②出现休克;③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您的代理人或当地机构,也可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374或400-886-9899。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扩展责任适用产品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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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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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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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美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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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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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美好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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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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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附加美怡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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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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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美满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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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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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附加顺意福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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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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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附加爱宝贝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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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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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守护星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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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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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佑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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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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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附加佑添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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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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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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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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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佑达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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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表所列产品外,还包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24时止新开售的个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