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保单原投保人,若原投保人身故,则为对该保单现金价值有继承权的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正本 (7)新投保人健康告知书(特指含有豁免保费合同的投保人变更)
|
注意事项
|
(1)新投保人仍应对被保险人要有保险利益关系,一般为被保险人本人、父母与子女、配偶,若变更后新投保人年龄大于60周岁(含),需进行双录;
(2)变更时须经原投保人、新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若被保险人未成年,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同意,对于未满八周岁(含)的被保险人,变更后的投保人仅可为其父母;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2)投保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2)投保人身份证明、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
(3)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1)投保人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2)申请书中必须写明新受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变更理由等事项。还应写明是更换新的受益人,增加受益人还是受益人姓名更正。
(3)受益人数在一人以上时,应注明其受益份额及受益顺序。
(4)受益人变更必需以被保险人生存为前提,且保户尚未发生保险事故。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申请红利领取方式变更,仅限于在条款允许的领取方式之间进行 |
保全项目介绍
|
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未按时交付续期保费,保险公司在宽限期满的次日以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交付当期保险费,从而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1)客户申请终止垫交时,如果保险合同己经发生保费垫交,则客户需先清偿合同项下所有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保险公司方可办理保费垫交终止手续;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补发保单需向客户酌收10元工本费(退保、犹豫期合同解除除外)。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客户需提供家庭地址(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地址作为在公司留存的通讯地址,同时客户投保的所有保单账单寄送地址将同步更新,后续相关纸质账单会按照客户最新通讯地址寄送。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缴费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职业类别变更后根据核保规定可能会做相应的职业加费、职业退费或解除保险合同等处理。 |
申请时间
|
符合增购条件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前30天至后60天(须在缴费期间内)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4)增购保额后保单累计缴费超过20万元,需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客户信息登记表 |
注意事项
|
(1)投保人申请增购保额时需被保险人同意;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仅限部分险种,申请金额100万以内)、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4)缩小保额若涉及退费,则退费金额超过1万元(含)时,需要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识别表 |
注意事项
|
(1)生效时间为受理日当日,但受理日已过下次应交日时生效日为下次应交日;
(2)主险缩小保额时,原有附加险的保额仍应受其倍数限制,若有超过时,应同时减少相应附加的保额;
(3)减少保额部份按退保处理;
(4)合同中止期间减额必须先办理保单复效;
(5)投保人可多次申请减额,但申请减少后保额不得低于本公司各险种最低保额的限制;
(6)短期加费期间、合同中止、减额交清或领有重大疾病保险金或二、三级残件者,不得办理减少保额;
(7)经办妥减少保额,事后不得要求恢复。 |
申请时间
|
应缴日前一个月或宽限期间内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2)投保人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小缴别变更为大缴别时(例如【月缴】变更为【年缴】),累计已交保费必须是变更后大缴别每次应缴保费金额的整数倍时方可申请办理;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1)投保人申请保单复效时需被保险人同意;
(2)办理复效时被保人有可能需要体检,经公司审核通过并补交相应费用后,保单效力即可恢复。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满二年以上且于合同有效期间(具体以条款为准)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正本
(2)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3)健康声明书
(4)投、被保人身份证件
(5)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6)合同转换后保单累计应缴保费超过20万元,需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客户基本信息识别表 |
注意事项
|
(1)投保人申请合同转换时需被保险人同意; a.合同已中止;
b.免交保费合同。 (含二、三级残,部份主险保费免交) ;
c.保险金给付请求中合同;
d.变更中的合同;
e.已变更为减额交清;
f.距上次转换生效日未满二年;
g.被转换合同以次标准体承保者。(加龄件或仍削减给付期间)但「以标准体承保,而申请转换当时经体检评定为次标准体」者,得转换为非重大疾病商品;
h.交费期满件或趸交件、交费期满前两年内;
i.被转换合同的保费自动垫交未清偿。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6)附约变更后保单累计缴费超过20万元,需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客户信息登记表 |
注意事项
|
(1)投保人申请增加附加险时需附约被保险人同意;
(2)办理减额缴清后的保险合同不能投保附加险。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官微服务大厅办理、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2)投保人身份证件
(3)被保人健康声明书
(4)被保人身份证件
(5)病历资料等可供核保人员准确评估风险的证明材料
(6)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1)补行告知是对投保书的告知内容的补充,公司将依据告知内容对保单进行重新审核,并有权对保单的保障内容及效力等做变更决议;
(2)需体检的补行告知件,被保人须在核保人员发出体检通知书后10个自然日内前去体检,否则,本次补行告知作废。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缴费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1)对于停效件需先行办理复效。
(2)办理保单迁移应一并办理联络信息变更。
(3)若保单有相关业务正办理中或已发生贷款、垫交、有应领未领年金、满期金、红利等,应于办理后再行转出。
(4)若保单于应交月申请迁移,为预防迁移途中保单停效,应在交纳当期保费后再行迁出。
(5)保单迁移后所适用条款、争议仲裁地等以最初签发地为准。 |
保全业务介绍
|
根据长期保险的不丧失价值条款,当选择减额缴清时,可以用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以趸交方式购买保险,保险期限与保险种类和原保险合同相同,但保险金额减少 |
申请时间
|
需于应缴日的前一个月至宽限期最后一日内办理且为有效契约件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收付费类) |
注意事项
|
(1)办理减额缴清后,该件各项附加险同时终止,并且不再接受保户投保附加险的申请;
(2)办理缴清保险后,事后不得要求注销缴清恢复原合同效力;
(3)短期加费期间不得办理缴清;
(4)若有保单借款并未清偿,应请先偿还贷款,待偿还作业完成后,继续缴清作业;
(5)减额缴清前所有年金、分红需办理完毕。 |
申请时间
|
犹豫期后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正本
(2)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解除合同申请/通知书
(3)投保人身份证件
(4)投保人银行卡复印件
(5)若退保金额超过1万元(含),需要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识别表》
(6)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若有年金未领应一并提出申请办理。 |
退保条件标准及流程时限 |
(1) 除上述条件外,办理退保时,保单需未处于冻结状态、未有其他未办结的业务 (包括保全业务和理赔业务);
(2) 公司审核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
申请时间
|
投保人可于签收保险合同之日后起,十五日犹豫期内可以书面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正本
(2)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犹豫期内合同解除申请/通知书
(3)投保人身份证件
(4)投保人银行卡复印件
(5)首期保费发票(若有)
(6)若犹豫期内合同解除金额超过1万元(含),需要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识别表》
(7)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犹豫期合同解除条件标准及流程时限 |
(1)
退还至客户原缴纳首期保费账户;
(2)除上述条件外,办理时,保单需未处于冻结状态、未有其他未办结的业务 (包括保全业务和理赔业务);
(3) 公司审核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投资连结险种)
(2)投保人身份证件
(3)银行卡复印件
(4)若投连险部分赎回金额超过1万元(含),需要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识别表》
(5)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1)部分赎回金额为预估金额,依受理时最新的单位卖出价计算转出单位数,实际金额按转出单位数与受理后下一个工作日单位卖出价确认;
(2)作业时间内因单位卖出价发生变化,所以实际金额与指定金额会有部分差异;
(3)部分赎回金额再扣除退保费用后给付。 |
申请时间
|
犹豫期后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正本
(2)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收付费类)
(3)投保人身份证件
(4)投保人银行卡复印件
(5)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6)退保金额超过1万元(含),需要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识别表 |
退保条件标准及流程时限 |
(1)试算的退保金额依受理时最新的单位卖出价计算,实际退保金额按受理后下一工作日单位卖出价确认; (2)作业时间内因单位卖出价发生变化,所以实际金额与试算金额会有差异;
(3) 除上述条件外,办理退保时,保单需未处于冻结状态、未有其他未办结的业务 (包括保全业务和理赔业务);
(4) 公司审核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办理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投资连结险种)
(2)投保人身份证件
(3)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变更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投资连结险种)
(2)投保人身份证件
(3)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申请时间
|
保险合同有效期间
|
申请资格人
|
投保人
|
变更渠道
|
柜面亲办、委托他人代办 |
应备文件
|
(1)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投资连结险种) (2)投保人身份证件
(3)如为委托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注意事项
|
(1)投资账户转换以单位为对象;
(2)当日多次申请时,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
(3)不同保单之间不可进行投资账户转换;
(4)申请投资账户转换时,账户单位数(扣除已委托未成交卖出单位数)不足申请转换的单位数时,视做无效申请,公司有权自动终止执行;
(5)转换不限次数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6)两次申请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账户转换均按下一工作日的卖出价进行计算,保全核定在卖出后次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