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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5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黎作强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2家,实际出席股东2家,全部股东均出席,无股东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案的请示案
特此决议。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5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黎作强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2家,实际出席股东2家,全部股东均出席,无股东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审议《陆家嘴国泰人寿2025年信息化工作规划》的请示案;
二、审议批准关于审议《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请示案;
三、审议批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请示案。
特此决议。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度第一次定期会议
决议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5度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黎作强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2家,实际出席股东2家,全部股东均出席,无股东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请示案
二、审议批准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请示案
三、审议批准关于审议《2024年度股东评估报告》的请示案
四、审议批准关于审议《2024年度关联交易年度专项报告》的请示案
五、审议批准关于审议《2025年度预算正案》的请示案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黎作强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2家,实际出席股东2家,全部股东均出席,无股东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批准《关于审议新保险合同准则(IFRS 17)专项预算追加的请示案》。
二、
审议批准《关于审议人力成本预算追加的请示案》
特此决议。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俊宏董事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2家,实际出席股东2家,全部股东均出席,无股东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审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请示案》。
特此决议。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在上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黎作强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2家,实际出席股东2家,全部股东均出席,无股东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请示案》。
特此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