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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运用
资金运用风险责任人信息披露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22-08-15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信用风险管理能力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22-08-15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信用风险管理能力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21-07-14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21-07-14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间接股权投资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21-07-14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票投资管理能力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21-07-14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责任人职责知晓函
    2021-01-08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报送间接股权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报告
    2021-01-08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间接股权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确定我公司总经理廖明宏为间接股权投资的行政责任人;确定我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鞠柏辉为间接股权投资的专业责任人。

    鞠柏辉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廖明宏先生和鞠柏辉先生具备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的相应资质条件。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将按照监管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参加相关风险责任培训学习。

    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化,将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银保监会。

    特此报告。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间接股权投资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21-01-08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间接股权投资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原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及相关规定,现将间接股权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责任人:廖明宏,男,51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台湾逢甲大学保险学硕士毕业,2014年9月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任命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具有20余年保险金融从业经验。

    专业责任人:鞠柏辉,男,53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11年10月加入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职务,具有10多年金融工作从业经验。

    (二)行政责任人廖明宏及专业责任人鞠柏辉均无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风险责任人最近10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风险责任人职务及任职起止日期:

    行政责任人:廖明宏

    2003.3-2006.9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代理部部门总经理

    2006.9-2009.4  (越南)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4-2014.3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直销行销部部门总经理、台中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发展部部门总经理

    2014.3-2014.9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高级顾问、临时负责人

    2014.9-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专业责任人:鞠柏辉

    2001.1-2003.12 天相投资顾问公司行业研究员

    2004.1-2006.7 华夏基金行业研究员

    2006.8-2011.9  历任华富基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  

    2011.10-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二)行政责任人及专业责任人均无社会兼职。

    三、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一)专业责任人鞠柏辉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

    (二)专业责任人鞠柏辉未担任其他投资业务的专业责任人。

    四、中国银保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 承诺函
    2021-01-08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报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的报告
    2018-05-03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确定我公司总经理廖明宏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行政责任人;确定我公司副总经理王彦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专业责任人。

    王彦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廖明宏和王彦具备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的相应资质条件。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将按照监管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参加相关风险责任培训学习。

    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化,将在10 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

    特此报告。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报送股票直接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报告
    2019-01-22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股票直接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确定我公司总经理廖明宏为股票直接投资的行政责任人;确定我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鞠柏辉为股票直接投资的专业责任人。

    鞠柏辉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廖明宏先生和鞠柏辉先生具备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的相应资质条件。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将按照监管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参加相关风险责任培训学习。

    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化,将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银保监会。

    特此报告。

  • 承诺函
    2019-01-22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票直接投资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19-01-22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股票直接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责任人:廖明宏,男,46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台湾逢甲大学保险学硕士毕业,2014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任命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具有20余年保险金融从业经验。

    专业责任人:鞠柏辉,男,51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2011年10月起担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具有20多年金融工作从业经验。

    (二)行政责任人廖明宏及专业责任人鞠柏辉均无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风险责任人最近10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风险责任人职务及任职起止日期:

    行政责任人:廖明宏

    2003.3-2006.9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代理部部门总经理

    2006.9-2009.4  (越南)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4-2014.3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直销行销部部门总经理、台中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发展部部门总经理

    2014.3-2014.9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高级顾问、临时负责人

    2014.9-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专业责任人:鞠柏辉

    1990.09-2000.01  中国石油前郭炼油厂市场研究员

    2000.02-2003.12  天相投资顾问公司行业研究员

    2004.01-2010.09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

    2011.10-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

    (二)行政责任人及专业责任人均无社会兼职。

    三、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一)专业责任人鞠柏辉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

    (二)专业责任人鞠柏辉未担任其他投资业务的专业责任人。

    四、中国银保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责任人职责知晓函
    2019-01-22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18-05-03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及相关规定,现将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责任人:廖明宏,男,46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台湾逢甲大学保险学硕士毕业,2014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任命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具有20余年保险金融从业经验。

    专业责任人:王彦,男,45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本科毕业,2014年10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任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有20多年金融工作从业经验。

    (二)行政责任人廖明宏及专业责任人王彦均无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风险责任人最近10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风险责任人职务及任职起止日期:

    行政责任人:廖明宏

    2003.3-2006.9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代理部部门总经理

    2006.9-2009.4  (越南)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4-2014.3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直销行销部部门总经理、台中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发展部部门总经理

    2014.3-2014.9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高级顾问、临时负责人

    2014.9-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专业责任人:王彦

    2000.1-2011.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1.3-2011.9 长江养老保险公司中南区总经理

    2011.9-2014.7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固有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4.10-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行政责任人及专业责任人均无社会兼职。

    三、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一)专业责任人王彦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

    (二)专业责任人王彦未担任其他投资业务的专业责任人。

    四、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 行政责任人职责知晓函
    2018-05-03
  • 承诺函
    2018-05-03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担保债券投资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15-12-02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及相关规定,现将无担保债券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责任人:廖明宏,男,46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台湾逢甲大学保险学硕士毕业,2014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任命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具有20余年保险金融从业经验。

    专业责任人:王彦,男,45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本科毕业,2014年10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任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有20多年金融工作从业经验。

    (二)行政责任人廖明宏及专业责任人王彦均无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风险责任人最近10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风险责任人职务及任职起止日期:

    行政责任人:廖明宏

    2003.3-2006.9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代理部部门总经理

    2006.9-2009.4  (越南)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4-2014.3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直销行销部部门总经理、台中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发展部部门总经理

    2014.3-2014.9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高级顾问、临时负责人

    2014.9-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专业责任人:王彦

    2000.1-2011.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1.3-2011.9 长江养老保险公司中南区总经理

    2011.9-2014.7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固有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4.10-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行政责任人及专业责任人均无社会兼职。

    三、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一)专业责任人王彦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

    (二)专业责任人王彦未担任其他投资业务的专业责任人。

    四、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日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报送无担保债券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报告
    2015-12-0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无担保债券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确定我公司[总经理][廖明宏]为[无担保债券投资]的行政责任人;确定我公司[副总经理][王彦]为[无担保债券投资]的专业责任人。

    [王彦]具有[职称]。[廖明宏]和[王彦]具备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的相应资质条件。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将按照监管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参加相关风险责任培训学习。

    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化,将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

    特此报告。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担保债券投资风险责任人的承诺函
    2015-12-02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担保债券投资风险责任人的职责知晓函
    2015-12-02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
    2015-05-21

    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及相关规定,现将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一)行政责任人:廖明宏,男,46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台湾逢甲大学保险学硕士毕业,2014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任命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具有20余年保险金融从业经验。

    专业责任人:王彦,男,45岁,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本科毕业,2014年10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公司任命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有20多年金融工作从业经验。

    (二)行政责任人廖明宏及专业责任人王彦均无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风险责任人最近10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风险责任人职务及任职起止日期:

    行政责任人:廖明宏

    2003.3-2006.9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代理部部门总经理

    2006.9-2009.4  (越南)国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4-2014.3 (台湾)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直销行销部部门总经理、台中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发展部部门总经理

    2014.3-2014.9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高级顾问、临时负责人

    2014.9-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专业责任人:王彦

    2000.1-2011.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1.3-2011.9 长江养老保险公司中南区总经理

    2011.9-2014.7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固有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4.10-至今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行政责任人及专业责任人均无社会兼职。

    三、专业责任人的专业资质

    (一)专业责任人王彦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

    (二)专业责任人王彦未担任其他投资业务的专业责任人。

    四、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1日

  •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报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的报告
    2015-05-2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责任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确定我公司总经理廖明宏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行政责任人;确定我公司副总经理王彦为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专业责任人。

    王彦具有相关投资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廖明宏和王彦具备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的相应资质条件。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将按照监管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参加相关风险责任培训学习。

    我公司风险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化,将在10 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

    特此报告。

  • 承诺函
    2015-05-21
  • 行政责任人职责知晓函
    2015-05-21
  • 专业责任人职责知晓函
    201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