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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认购陆家嘴信托-朝露春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认购陆家嘴信托-朝露春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认购陆家嘴信托-朝露春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5,000万份,交易金额15,000万元,其中传统账户认购12000万份、个万账户认购3000万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投资标的为向长兴经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债权融资,用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陆家嘴信托是公司股东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的信托机构,构成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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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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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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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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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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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外币业务范围如下: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定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银监会批复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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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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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0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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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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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020075690354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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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项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按照商业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具体而言,如有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如无政府定价,优先以市场价格作为基准;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合理的成本加成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的,可以协议定价,但不应逊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和条件。
(二)定价依据
该信托计划与市场上现存同期限同类型信托收益率持平,根据对项目现金流、偿债主体、担保方的信用分析,该信托计划的收益率定价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15,000万元,预期收益率8.5%。
(二)交易结算方式
一次性缴款,每季度付息,到期还本。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自双方签订协议时生效,生效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履行期限为2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陆家嘴信托签订<统一交易框架协议>的请示案》。
2019年8月29日,公司投资决策小组、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批准通过《关于认购“陆家嘴信托-朝露春风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请示案》。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全体非关联董事现场审议表决全票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暂时空缺,无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投资决策小组、关联交易委员会决议由投资决策小组、关联交易委员会全体以电子签呈形式审议表决全票通过。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截至2019年8月30日,本年度公司与陆家嘴信托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
本项关联交易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